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四川深入实施“三大发展的策略”、实现“两个跨越”、加快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四川立足省情,认真分析异地城镇化所出现的诸多弊端和问题,认识、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更新理念、注重实践,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就地就近新型城镇化路子。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地区聚集和乡村地区转变为城镇地区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是通过中西部地区乡村向沿海发达地区城镇跨省转移农业人口推进城镇化,即异地城镇化。与之相对应,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农业人口在本省范围内的城镇就地就近转移、就地就近市民化的城镇化模式。
国内外成功的城镇化路径有一个共同点,即选择了与自身发展阶段和真实的情况相适宜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例如,浙江以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为主导,广东重点发展城市群和中等城市,日本和英国主要以特大城市聚集人口,德国则走出中小城市均衡发展之路。四川城镇化发展路径也必须结合省情和自身发展阶段做出合理的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从宏观形势来看,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国家正在引导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沿海发达地区加快了产业体系转型的步伐,客观上降低了对农民工的需求,出现了大量跨省农业转移人口返回输出省的现象,四川也在不断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返川就业创业。从进城成本来看,由于绝大部分跨省转移农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往往都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或低端服务业工作,收入有限。沿海发达地区生活成本比较高,难以永久性迁入。此外,远离家乡无法照顾家庭,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从农民意愿来看,除了成本考虑外,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小习惯的差异,多数人并不情愿“背井离乡”去外地讨生活。从四川省情来看,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城市群以及天府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各大有名的公司不断落户四川,为川内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坚持以人为本,就地就近转移农业人口,是四川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战略中应承担的历史使命,是由四川省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也是现阶段四川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以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为基础:优化城镇发展格局,才能提高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进而决定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高低。因此,需要在完善城镇体系、推动城镇协调发展上下功夫;需要在构建新型城乡体系、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科学编制并大力推进实施《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抓紧形成“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空间格局。成都平原城市群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川南城市群作为成渝经济区“第三极”的地位正在显现,川东北和攀西城市群建设质量慢慢地提高。小城镇和新村建设成效凸显,通过“百镇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合力不断增强。
以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为核心:产业是城镇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支撑,城镇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城镇发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推动着城镇经济发展,慢慢地加强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吸纳能力。通过省内五大经济区、四大城市群的统筹协调和产业协作,加强跨区域统筹整合力度,构建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持续推力。坚持完善功能,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设施规划建设。坚持住有所居,一手抓住房保障,一手抓市场供应,住房困难问题逐步解决。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要使农民真正进入城镇、融入城镇、成为市民,必须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通过改革创新,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化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发展动力。着力改革创新,在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市民化进程上下功夫。近年来我省在户籍、产权、社保、土地等方面均出台政策、深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全方面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城乡社保制度改革方面,实现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尊重农民意愿、将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理论和实践证明,以人为核心,走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发展路径,符合四川实际,在新形势下,应更加坚定地走下去。同时,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尊重规律、创新实干,努力把中央精神在四川具体化,不断开辟就地就近城镇化工作的新境界。 (何健 作者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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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四川深入实施“三大发展的策略”、实现“两个跨越”、加快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四川立足省情,认真分析异地城镇化所出现的诸多弊端和问题,认识、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更新理念、注重实践,努力探索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就地就近新型城镇化路子。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地区聚集和乡村地区转变为城镇地区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是通过中西部地区乡村向沿海发达地区城镇跨省转移农业人口推进城镇化,即异地城镇化。与之相对应,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农业人口在本省范围内的城镇就地就近转移、就地就近市民化的城镇化模式。
国内外成功的城镇化路径有一个共同点,即选择了与自身发展阶段和真实的情况相适宜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例如,浙江以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为主导,广东重点发展城市群和中等城市,日本和英国主要以特大城市聚集人口,德国则走出中小城市均衡发展之路。四川城镇化发展路径也必须结合省情和自身发展阶段做出合理的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从宏观形势来看,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来,国家正在引导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沿海发达地区加快了产业体系转型的步伐,客观上降低了对农民工的需求,出现了大量跨省农业转移人口返回输出省的现象,四川也在不断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返川就业创业。从进城成本来看,由于绝大部分跨省转移农业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往往都是在劳动密集型行业或低端服务业工作,收入有限。沿海发达地区生活成本比较高,难以永久性迁入。此外,远离家乡无法照顾家庭,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从农民意愿来看,除了成本考虑外,由于文化背景和生活小习惯的差异,多数人并不情愿“背井离乡”去外地讨生活。从四川省情来看,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城市群以及天府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中西部转移,各大有名的公司不断落户四川,为川内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就业机会。
综上所述,坚持以人为本,就地就近转移农业人口,是四川落实国家“三个1亿人”城镇化战略中应承担的历史使命,是由四川省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也是现阶段四川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以优化城镇发展格局为基础:优化城镇发展格局,才能提高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进而决定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高低。因此,需要在完善城镇体系、推动城镇协调发展上下功夫;需要在构建新型城乡体系、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上下功夫。着力构建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科学编制并大力推进实施《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抓紧形成“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化发展空间格局。成都平原城市群一体化程度日益提高,川南城市群作为成渝经济区“第三极”的地位正在显现,川东北和攀西城市群建设质量慢慢地提高。小城镇和新村建设成效凸显,通过“百镇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合力不断增强。
以提升城镇承载能力为核心:产业是城镇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支撑,城镇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与城镇发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推动着城镇经济发展,慢慢地加强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吸纳能力。通过省内五大经济区、四大城市群的统筹协调和产业协作,加强跨区域统筹整合力度,构建因地制宜、符合实际、具有特色的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持续推力。坚持完善功能,统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城镇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设施规划建设。坚持住有所居,一手抓住房保障,一手抓市场供应,住房困难问题逐步解决。
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要使农民真正进入城镇、融入城镇、成为市民,必须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通过改革创新,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化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释放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就地就近城镇化的发展动力。着力改革创新,在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市民化进程上下功夫。近年来我省在户籍、产权、社保、土地等方面均出台政策、深化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放开除成都市外全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全方面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城乡社保制度改革方面,实现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尊重农民意愿、将户口变动与“三权”脱钩,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合法权益。